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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-03-11 閱讀次數(shù): 5047
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積金中心對于租房提取公積金已經(jīng)落實了新規(guī)定:職工無需提供租房備案證明和租賃發(fā)票等即可提取公積金。
2015年1月28日,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、財政部、中國人民銀行對外發(fā)布《關于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》,要求降低租房提取公積金門檻。職工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房的,即可提取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。安徽省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自2月初開始落實新政,提取條件開始放寬。
今后,職工只需要提供《省直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》,以及本人身份證原件、復印件(配偶提取公積金,須提供身份證、結婚證或戶口本原件、復印件),房產(chǎn)部門出具的無房證明原件、復印件即可。不再需要提供區(qū)住建局出具的租房備案證明以及稅務部門出具的租賃納稅發(fā)票。經(jīng)咨詢,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還是按老規(guī)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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